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时常会因为图方便搭同事的顺风车,或者因为顺路而无偿搭载同事。在这看似普通的动作中,其实隐藏了一种无形的威胁。下面这个案例就清楚解释了这个问题。
首先我们来看几张聊天截图:
案例中,这位好心的同事老公无偿搭载顺路同事上下班的行为在《民法典》中被定义为“好意同乘”,但路上出了非对方全责的人伤交通事故时,车主也要承担对自己车上乘客的赔偿责任。虽然根据规定,该赔偿责任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减轻,但这种好心的行为为自己带来了赔偿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打击。
即使车已经买了车上人员责任险,但这个险种只有在投保车辆为事故责任方时才能赔,而且赔偿份额时根据投保车辆的责任比例计算的。
驾意险就不一样了。不管事故责任方是谁,只要是本车上的人员伤亡,驾意险都能赔。
有时候我们的好心行为会给自己或他人带来一定的麻烦,因此我们需要一份保障。
国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;
免赔0天,最高赔付180天,单次事故最高25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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